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现将“如皋市兴盛船舶修造厂钢质船舶制造修理项目”竣工日期公示如下:
“如皋市兴盛船舶修造厂钢质船舶制造修理项目”于2003年10月9日取得如皋市环境保护局批复(〔2003〕871号)。现项目已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中的要求开展污染防治工作,所需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均已满足投入运行的条件。
竣工日期:2021年7月24日
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建设单位:如皋市兴盛船舶修造厂
联系人:施荣胜
联系电话:13706273958
通讯地址:如皋市石庄镇张黄港村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自主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