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现将“如皋市富港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改造项目”竣工日期公示如下:
“如皋市富港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改造项目”于2021年3月31日取得如皋市行政审批局批复(皋行审环表复[2021]93号)。现项目已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中的要求开展污染防治工作,所需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均已满足投入运行的条件。
竣工日期:2021年8月30日
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建设单位:如皋市富港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总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如皋港开发区又来沙南主江堤外1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