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中“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现将“南通盈枫气体有限公司年分装工业消防医用气体100万瓶项目”调试日期公示如下:
南通盈枫气体有限公司年分装工业消防医用气体100万瓶项目”于2023年1月18日取得如皋市行政审批局批复(皋行审环表复〔2023〕12号)。现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调试起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日~2025年4月1日。在此调试期间我公司将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并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工况。
项目调试日期:2024年10月1日~2025年4月1日。
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建设单位:南通盈枫气体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炜
通讯地址:如皋市石庄镇新生港工业园区(新生港社区8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