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辉南通石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年加工30万平方米高档石材(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调试公示
发表时间:2021-03-10     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中“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现将“新华辉南通石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年加工30万平方米高档石材(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调试日期公示如下:

新华辉南通石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年加工30万平方米高档石材(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2021126日取得如皋市行政审批局批复(皋行审环表复[2020]21号),于202138日竣工。现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调试起止日期为2021310~20211010日。在此调试期间我公司将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并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工况。

项目调试日期:2021310~20211010日。

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建设单位:新华辉南通石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洁

联系方式:15962701125

通讯地址:如皋市长江镇金石大道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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