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中“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现将“江苏广典石材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万平方米高档石材项目(一期10万平方米高档石材项目)”调试日期公示如下:
江苏广典石材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万平方米高档石材项目(一期10万平方米高档石材项目)于2020年10月9日取得如皋市行政审批局批复(皋行审环表复[2020]243号),于2020年12月30日竣工。现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调试起止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2年1月30日。在此调试期间我公司将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并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工况。
项目调试日期:2021年1月1日~2022年1月30日。
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建设单位:江苏广典石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小翠
联系方式:15062724422
通讯地址:如皋市长江镇金石大道1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