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第十一条第第(一)项”规定: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设工日期。现将“南通鼎鹏玻璃科技有限公司钢化玻璃生产项目”竣工日期公示如下:
“南通鼎鹏玻璃科技有限公司钢化玻璃生产项目” ,于2020年3月17日取得海安市行政审批局批复(海行审投资〔2020〕83号)。现项目废水、噪声、固废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满足投入运行的条件。
竣工日期:2024年7月31日
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建设单位:南通鼎鹏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总
联系电话:15365503999
通讯地址:南通市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路2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