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第十一条第第(一)项”规定: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设工日期。现将“南通川邻铸造技术有限公司年产汽车配件2000吨、摩托车配件200吨(不含紧固件)项目”竣工日期公示如下:
“南通川邻铸造技术有限公司年产汽车配件2000吨、摩托车配件200吨(不含紧固件)项目” ,于2024年5月28日取得如皋市行政审批局批复(皋行审环表复〔2024〕48号)。现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满足投入运行的条件。
竣工日期:2024年7月31日
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建设单位:南通川邻铸造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总
联系电话:15190893975
通讯地址:如皋市石庄镇新生港工业园区建业东路8号